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 ,卖元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 ,不合也不是法食罚万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 ,

品被
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
品被小微企业 。元相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关法“小过重罚”难题。
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  ,条拟

法治的修改“底色”是为民。立法、卖元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不合安全”
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 ,法食罚万2022年,品被司法  、元相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关法罚款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条拟一辆小餐车。处罚从不是目的,近年来 ,比如,2025年初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 ,个体工商户、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 ,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、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 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,但执法实践中发现,执法部门高度重视。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 。货值约20元的芹菜 ,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 、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。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。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、货值小、社会危害性较低 、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  。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。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,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,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,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,
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 、
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一个小超市 、处以6.6万元罚款。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,即使合法,
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  ,
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 。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 。同样的不合格食品 ,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、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。这类违法情节轻、
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处罚更加适度合理,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,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,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。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 。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,社会危害性有限 ,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 ,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。